
【学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措施
为了有效地确保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在认真的身份做出良好工作”的精神上,为来自经济困难的家庭的学生实施所有资金政策和措施(高等教育机构家庭财务困难的学生”(Jiocai [2007]第8号),根据我们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这些措施。
第1章一般规定
第1条的识别具有财务困难的学生的识别是由学校的领先小组统一了有财务困难的学生,学校的学生援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它,并且每所大学都详细实施了它。
第2条在识别工作中遇到财务困难的学生的识别工作遵守了从事实中寻求真理的原则,并严格地实施了学生自己应用程序的程序,对成绩的民主评估(或班级),对学院的全面评估以及学院的全面评估以及公众批准。
第2章确定对象
第3条身份的目标是在我们学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3章确定时间
第4条的认可工作是在每个学年开始时进行的一次,并将在次年进行审查并确认。
第4章确定水平
第5条在家庭中遇到财务困难的学生是指可以筹集他们和家人在学校学习期间无法支付基础研究和生活费用的资金。
第6条:来自我们学校经济困难的家庭的学生分为三个层次:一般家庭困难,家庭困难和特殊家庭困难。
第7条根据学生家庭的位置,家庭经济状况,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家庭经验等,全面评估经济困难的确定。
可以相应地增加第八条孤儿和残疾学生,烈士之子等。
第五章确定程序
第9条每所大学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与负责学生工作的副秘书建立认可工作组,担任小组负责人,辅导员和班级教师;与辅导员建立认可和评估小组,为小组负责人,班级教师和学生代表为单位成员。 。在认可和评估团队的成员中,应根据成绩(或班级)的学生人数合理地配置学生代表的数量,并且应广泛代表,通常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0%在年级(或班级)中。
第10条应在大学范围内宣布认可和评估团队的成员名单。
该学院第11条举行了一次学生会议,以宣布从经济困难的家庭中识别学生的方法和步骤。
需要申请认证的第12条学生将获得“东北林业大学的学生和家庭状况调查表”和“有家庭经济困难的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并如实填写。
第13条,学院应统一收集以下材料,并对申请认可范围(或班级)申请认可的学生进行民主评估。
1。“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和家庭状况的调查表格”的原始副本(印章和手写必须可以清楚地识别,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2。“东北林业大学家庭财务困难的附属学生申请表的原始副本”;
3.革命烈士,裁员工人,残疾人的儿童等必须同时签发相关证书。
第14条认可和评估团队应根据民主评估情况初步确定申请人的身份和难度水平。
第15条,该学院为财务困难的家庭成员的工作组对初始评估结果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宣传了学院内的结果(公开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在不反对的情况下宣布了大学的全面评估结果之后的第16条,应将其提交给学校批准。如果对公开公告有任何反对意见,则必须重新确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在学校领导有财务困难的学生批准的第17条之后,学校的学生援助管理中心将统一地组织“在东北林业大学有财务困难的家庭学生”的建立。
第6章权利和义务
第18条:建立“东北林业大学家庭财务困难中的家庭学生”的学生不仅应享受当前学生所享有的所有权利,而且还应享受在住宿期间获得资金的资格。
第19条:辅助学生应有意识地履行高等教育法规定的义务,以各种法律和法规为首,并积极参与各种志愿者活动。
第7章档案管理
第20条,学校对有财务困难的家庭的学生的身份和年级进行了后续调查(或点检查),并通过信件,电话,现场访问等进行验证。如果有欺诈经过验证,学生的援助资格将被取消资格,并将收回资金。如果情况很严重,则应根据相关的学校法规处理。
第21条“东北林业大学的家庭财务困难学生”是学生有资格获得资金的重要基础。它由学校的学生援助管理中心管理。学生可以申请更改或更改。
第22条如果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则他/她应迅速向大学申请以提高或降低资金水平。经过大学的全面评估,将在提交给学校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23条学校应对具有财务困难的学生的档案进行跟踪和滚动管理,并保留具有财务困难机密的学生的信息。
第8章附件
第24条学生经济援助管理中心应负责解释这些措施。
第25条这些措施应从颁布之日起实施。